社保增减变动时间小编整理了下,供大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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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养老增减变动时间


  2023年1月需要先报基数,然后再做2023年1月核定


  参保单位应以职工本人2022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为基数,申报缴纳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


  在2022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社平工资”)公布前,个人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2022年标准的110%确定,即:上限21593元,下限4319元。


  1.社保端申报时间段:每月1日-22日24时,过期不再受理相关核定申报。


  2.税务端缴费时间段:每月1日-25日24时,过期不再受理社保费缴纳。


  3.每月26日开始撤销当月申报未缴纳的征集信息(只作废征集信息)。


  4.已作废征集需要继续缴纳费用的可在次月申报时间段内重新制定征集申报缴纳。


  特此提醒:


  务必每月1日-22日24时,在社保系统核定。


  务必每月1日-25日24时,在税务客户端缴费。


  未按期核定或者核定后未按期交付,次月需要重新核定,然后需要缴纳利息


  请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养老保险费申报和缴纳,避免跨月产生利息和损害劳动者权益。


  二、医保增减时间


  每月6日至月底最后一天,做次月医保的增减,次月1日—5日系统自动核定当月的费用


  打印单位缴费通知单,在报表打印---单位缴费通知单打印,日期选择当月1号到6号,然后点击查询,下载/打印


  三、工伤失业增减时间


  工伤失业网厅增减时间为每月2日至当月最后一日下午17:00前做次月的增减。


  每月2日后打印征缴单,点击打印功能---打印功能预览---票据类---征缴单打印---选择期号---点击查询---点击右下角的打印即可。


  四、高新养老失业工伤增减时间


  高新养老失业工伤网厅增减时间为每月最后一日12:00前做次月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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