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我省公布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上限24396元 下限4879元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医疗保障局、省税务局10月7日联合发布2024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
标准明确,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标准按24396元执行,下限标准按4879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工资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其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
来源:新华日报
编辑:唐凯
审核:张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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