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大家好,欢迎收看本期节目。在2个月前,如果是年满50周岁以上的男性或者是年满45周岁以上的女性,在满足当地的病退政策条件下,是可以申请退休的。但是随着社保制度的不断改革,病退政策自2025年开始就已经退出社保制度。


  在2024年12月底之前,如果是被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并且已经累积缴费满足十五年的要求,那么就可以办理病退手续,开始领取养老金。但是这一制度从今年1月1日起被《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所替代。同时也标志着病残津贴政策的全面落地。那么哪些人适用于这项新政策呢?


  首先在人员范围上,病残津贴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不仅包括企业职工,还涵盖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在领取条件上,必须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是首要条件,其次,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且经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另外,参保人员申请病残津贴时,需要按国家基本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


在发放标准上,主要分三种情况:

  1、累计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5 年及以内:在这种情况下,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政策同步调整。这表示参保人员在临近退休时,能够享受到与正常退休人员相似的养老金待遇。


  2、累计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上:病残津贴月标准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且养老金调整同国家职工养老金调整一同调整。


  3、累计缴费年限不满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病残津贴月标准同样执行参保人员待遇领取地退休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办法,并在国家统一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时按照基本养老金全国总体调整比例同步调整。对于累计缴费年限不足 5 年的,支付 12 个月的病残津贴;累计缴费年限满 5 年以上的,每多缴费 1 年,增加 3 个月的病残津贴。


  目前从各地区的实行情况来看,由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以及养老保险基金收支情况等因素的不同,在待遇标准上会有较为明显的差异。经济发达地区由于养老金计发基数较高,病残津贴的金额相对也会更高;而经济欠发达地区则可能相对较低。例如,根据 2024 年的数据,陕西省 2025 年符合条件的人员津贴标准最低能达到每月 890 元左右,而在一些经济发达地区,高的可领近 4000 元甚至更多。


  另外,值得大家注意的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继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及告知应复查鉴定的 60 日内未按规定参加复查鉴定或复查鉴定结论为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这三种情况下,大家的病残津贴将会被停发。


  还有如果是累计缴费年限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5 年以上的参保人员,在领取病残津贴直至距离法定退休年龄 5 年的当月,这个病残津贴的待遇将会进行重新核算。


  最后,因为延迟退休政策的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我们的病残津贴也会有很多的变化,比如从2030年开始,这个最低缴费年限的变动,将有可能导致部分职工不能满足领取病残津贴的缴费年限要求。因此大家要及时的关注自己的缴费情况,确保在申请病残津贴的时候自己的要求是达标合格的,要不然,可能会影响到大家领取津贴的月数和到手金额。


  总而言之,病残津贴政策取代病退政策,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发展历程中的一次重要变革。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趋势,病残津贴的政策补助范围再一次扩大了保障范围,让更多的参保人能够在失去劳动能力之后又一份收入保全自己。相信这之后的完善和优化,能够给更多的职工创造更优质的保障服务。


  那么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感谢您的收看,我们下期节目不见不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