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8年社会保险年度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以下这四大险种


  执行最新缴费工资上下限标准


  养老保险


  下限:3100元/月


  上限:20004元/月


  工伤保险


  下限:1720元/月


  无上限(按实际收入申报)


  失业保险


  下限:1720元/月


  上限:17010元/月


  生育保险


  目前


  中山已正式开始实施


  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制度


  一起来看看


  它们是如何惠企又惠民


  失业保险浮动费率


  实施期限:


  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止。


  哪些企业将受惠?


  前五年不减员或者少减员的用人单位,适当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费率怎么确定?


  个人失业保险缴费费率仍按0.2%执行,用人单位费率=缴费系数X基准费率(0.8%)


  缴费系数分三档


  2018年中山市前五年(2013-2017)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指标值为:2.12%


  用人单位在中山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不满五年的,缴费系数按0.8计算;


  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五年且未申领过失业保险金的,缴费系数按0.6计算。


  A企业前五年发展良好,关爱员工,人员稳定,平均失业保险申领率低至0.5%,缴费系数应按0.6计算。因此A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为0.48%(0.6X0.8%),即在原基础上下降了4成!


  从7月1日起


  中山99%的用人单位


  都将下调失业保险缴费费率!


  一年约减负


  95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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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查看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办法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适用范围:


  除建筑业等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外,本市行政区域内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均适用本办法。


  什么是工伤保险浮动费率?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是从加强安全生产、降低工伤风险、减少工伤保险费用支出的成效进行考量,确定用人单位在执行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费率是否浮动以及浮动的档次。


  什么是支缴率?


  工伤保险支缴率是指在上一个自然年度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已核定应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费用(不列入考核范围的待遇费用除外)占该用人单位按行业基准费率正常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


  怎么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率?


  确定用人单位行业类别


  根据行业工伤风险差异,中山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办法设置了八个行业类别,类别越高意味着行业工伤风险越高,各类行业设有从0.2%至1.90%不等的基准费率,工伤风险越低的行业,基准费率越低。


  确定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支缴率


  以支缴率确定其费率在所属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上下浮动。


  费率浮动后,工伤保险费率升高的用人单位,在国家、省实施阶段性下调费率政策期间,仍可享受阶段性下调费率政策,即在此阶段,工伤保险费率就低不就高!


  B企业属二类行业,基准费率为0.40%。在2017年企业安全生产措施执行良好,未造成工伤保险基金支出,支缴率为0。今年7月至明年6月的2018年社保年度,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标准将下浮二档,降为0.2%,即在原基础上下降了5成!


  预计中山工伤保险平均费率


  将由0.48%下降至0.35%


  每年可为企业减负


  2.8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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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查看


  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及费率浮动简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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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能节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哦!


  中山发布编辑部


  编辑:黄健斌


  美编:钟美君


  责编:陈凌茹


  执行总编辑:李华炎


  编审:朱江


  素材来源:中山人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