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相关规定,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拟申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名单公示如下:


  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孝感市、黄冈市、荆州市、十堰市、恩施州、赤壁市、红安县、谷城县、当阳市、广水市、黄石市、荆门市、鄂州市。


  公示期间,凡对拟申报名单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的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2025年2月11日至2月17日。


  受理电话:027-87699910、87699997(传真)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卓刀泉北路17号湖北省双拥办


  邮政编码:430079


  湖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