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近日,全南一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他在2019年之前与一家用人单位存在实际劳动关系期间,该用人单位没有及时为其缴纳职工社保,后来从原单位离职了,像他这种情况还能补缴职工社保吗?


  针对该网友的情况,全南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答复说,因离职等原因中断社保后,如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无法补缴2023年底前欠缴的社保费,但当年度的自己可以缴交,缴费比例为20%,2024年缴费基数为6397元,在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能够确定劳动关系并提供证明劳动关系佐证材料,则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提出补缴申请。


  若该网友到了退休年龄还不满15年的缴费年限,可以补缴。补缴方法:用人单位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申请补缴业务。如果用人单位不愿给其补交,则需要走相关法律途径,凭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下达的生效仲裁文书、人民法院下达的生效判决、裁定、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劳动监察部门下达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等文书为依据,以上文书未载明缴费工资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需提供工资发放凭证等材料,再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稽核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记者曾艳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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