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事关退休收入,涂女士很着急,记者多方了解——(引题)


  别急!缺失的社保正在补缴(主题)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赵惠


  近日,网友涂女士在“天眼问政”栏目留言,她是贵阳市某医院离职员工,临近退休才发现医院未给她购买社保,至今也没有补缴。


  据涂女士介绍,1996年她进入这家医院做护士,2004年辞职离开医院。2024年,办理退休手续时,涂女士发现这家医院在她工作期间,未给她购买社保,到社保局咨询得知,可以向医院主张补缴。多次协商无果后,她与有着同样遭遇的其他29人将医院告上了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双方劳动关系成立,医院承诺为她们补缴社保。但至今半年过去,所欠社保一直未能补缴成功。


  近日,涂女士得到消息,补缴社保个人承担部分还存在一个利息问题,这笔利息也需要她们自己存进社保账户。


  “是医院没给我们交社保,导致我们的利息损失,为什么要自己来承担呢?”涂女士表示。


  接到留言后,记者到涂女士工作过的医院采访,医院人事科负责人向记者解释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涂女士等30人确实是1996年前后入职,由于岗位流动性较大等历史原因,未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医院开始使用合同工是在2008年,此后入职职工均签订有劳动合同。2008年以前入职的部分合同制职工,工作几个月、几年之后就相继离职,使这部分职工在2008年开始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保时,未能及时跟进。”医院人事科负责人介绍。


  按照贵阳市现行养老保险补缴政策,合同制职工补缴基本养老保险需要提供有效劳动合同(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和工资发放原始凭证。由于2008年以前医院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无法提供查找相应材料为其办理补缴。


  2024年10月,医院根据有关规定,为涂女士等30人补缴养老保险并于当年11月陆续签订相关协议。后期,医院多次到社保中心办理补缴业务,但出现了法院判决书中劳动关系时间、姓名与补缴材料凭证不符等情况,仅6人成功提交补缴申请进入补缴程序,包括涂女士在内的24人需要完善资料后才能提交补缴申请。


  “医院一直在积极协调、处理这部分离职职工的社保补缴事宜,因为时间过去20多年,补缴程序、手续、凭证复杂,至今尚未完全缴纳成功,希望大家理解。”医院人事科负责人表示。


  至此,涂女士留言里的医院至今未补缴成功的原因找到了,但她提出的利息一事又怎么办呢?记者采访了贵州民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彦朝。


  “为企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是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法定义务,社保缴纳中产生的利息问题属于欠缴社保的欠费范围,同时,社保缴费用人单位代征代缴的个人缴费部分并没有个人账户的利息,社保缴纳中产生的利息,包括个人账户的利息都是因为用人单位的欠缴社保行为造成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据此,王彦朝认为,补缴社保产生的个人账户利息是作为用人单位应承担的社保义务,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来源:贵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