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11月29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两则通知,取消了公积金贷款对住房面积的限制,提升了二孩以上家庭的可贷额度。


  根据《关于调整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删除“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自住住房为单套住房套内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或单套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44平方米的普通自住住房”。同时,“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调整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二孩均属于未成年人)”。


  根据《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事项的通知》,“属于多孩家庭(三孩以上)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10%”调整为“属于二孩以上家庭(二孩均属于未成年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上浮20%”。


  基于以上调整,佛山公积金贷款不再区分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购房者购买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上的住房也能贷公积金。同时,二孩以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可贷金额从110万元提升到120万元,叠加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附加条件,最高可贷140万元。


  华声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