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关于无锡公积金提取


  出台多项调整、优化措施


  划重点部分如下


  ↓


  1.新增“支付本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费用”。


  2.新增“已经办理了住房公积金逐月还贷的职工,在住房公积金账户满足规定保留余额的前提下,仍有余额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提前偿还同笔住房贷款部分剩余贷款本息。”


  3.将多子女家庭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额度提高至每人每年20000元。


  4.职工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商品住房的,每个自然年度内,可一次或分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该自然年度内累计提取总额不得超过实际支付的房租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


  ……


  通知原文及解读如下↓


  各缴存职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问题,做好民生保障文章,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详见附件1)、《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详见附件2),现予以发布。


    附件:1.《无锡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有关规定》


     2.《关于优化租房提取有关事项的通知》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4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来源:江南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