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精简贷款申请材料的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为深入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消除各种无谓证明,切实方便缴存职工办事,近期,宿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证明事项开展了清理。


  根据清理意见,今后缴存职工申请办理贷款业务,不再需要提供个人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改为缴存职工提供个人信用承诺书。 职工承诺后,贷款经办部门对缴存职工提供的个人信用承诺情况进行事后调查核实,如果出现虚假承诺的,中心将立即收回贷款,并将该情形作为不良记录上报市征信系统。 贷款申请资料的精减,进一步简化了贷款流程和环节,方便了缴存职工办理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