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头条# #公积金# #房产头条# 2021年8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利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通知》称,为坚决贯彻“房住不炒”的定位,重点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住房的刚性需求,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对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的缴存职工,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贷款利率按照同期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执行。


  按照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3.25%,此次调整后,内蒙古自治区内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将至少上调10%。


  有数据显示,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缴存额已突破20万亿大关,2020年人均缴存超过1.7万元,截至2021年2月末,全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数约为1.52亿人,同比增长了3.08%。具体到内蒙古自治区来看,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也在逐年增长,2018年末的数据显示,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682亿元,缴存余额1274.27亿元。


  面对日益高涨的房价,贷款买房大概是众多刚需一族的首选,而住房公积金贷款也因低利率成为了购房者贷款买房的首选。从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发布的《通知》中我们不难发现,该政策增加了二套房的购房成本。事实上,除了此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更新之外,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中心此前也曾对住房公积金的相关政策进行了一系列调整。


  2020年7月份,内蒙古自治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取消了借款人同户籍家庭成员购房也可使用公积金贷款,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严格执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住房”,精简了贷款流程和材料,不再需要职工另行提供工资流水、工资表、工资证明等资料。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房地产市场走向逐渐火热,近年来的内蒙古自治区公积金政策也在持续收紧,而这其实就是一个不断增加改善型购房者成本,友好政策逐渐向刚需购房者倾斜的过程。总结成一句话就是:一房无限制、二房提利率、三房停止贷。


  事实上,在全国“房住不炒”的调控下,不仅是内蒙古自治区,全国各地公积金贷款政策也在不断收紧。


  2020年11月,青海西宁公积金中心发布通知,宣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对拥有1套住房并已经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其贷款利率在首套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上浮10%。


  2021年7月,河南省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明确要求自7月30日起,在公积金贷款未能够偿还完毕之前,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得被提取用来偿还商业贷款、租金等,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政策再次收紧。


  实际上,住房公积金市场的稳健运行,本身也是落实房住不炒、稳定房地产金融市场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在当前市场环境中,房产市场持续走高,全国平均房价已破万元大关,房地产调控政策更应该进一步加强,而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的不断收紧也恰恰表明了住房公积金缴存和贷款工作正在规范运行。


  最后说一下,此次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调虽然影响有限,但上调毕竟意味着多花钱,在房价左右的房地产市场里,买房是要趁早,还是静观其变,还请购房者仔细思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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