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多跑一次!吴忠市“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为缴存职工解难减负
【来源:吴忠日报】
“真是太感谢了,以后每个月再也不需要用自己的工资去还商业贷款了,住房公积金这项‘按月对冲’业务极大地减轻了我们缴存职工的还款压力。”12月19日,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完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的缴存职工彭晓梅感激地说。
彭晓梅听说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通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月对冲”还贷业务,便抱着试试看的想法来到了该中心办事大厅咨询,竟然当场就办结了该业务,这让她不禁喜出望外。
彭晓梅的便利得益于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实施“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系统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该中心在全面推行“商转公”直转政策的基础上,又推行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试点新政策,有效提高了资金使用率,提升了缴存职工的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据悉,缴存职工在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有未结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正常还款并符合其他申请条件,即可签约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逐月将缴存职工商业银行贷款实还金额从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汇入其签约的还款银行账户中,用于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实现“最多跑一次”、服务再升级。
2024年10月底,该中心率先在宁夏银行推行“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获得了缴存职工的一致好评和点赞。在宁夏银行利通支行有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缴存职工陕成国说:“太人性化了,这项业务犹如及时雨化解了我的资金难题,减轻了我的家庭经济负担。”
“缴存人在我市购买住房并在我中心受委托银行申请住房贷款,且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预留够三个月的月还款额的,在贷款申请后的第二个月即可前往本中心各县区业务窗口办理此业务,并签订《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委托扣款协议》,自签订协议后的第二个月起逐月按月供金额从其公积金账户如数提取,通俗地讲就是把每月用于还贷的钱从公积金的账户余额里置换出来。”吴忠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业务主管王茂说,针对新政策效应,中心持续推进与各家委托银行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切实满足更多缴存职工住房消费需求,目前,除宁夏银行利通支行外又成功新增工商银行办理“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此项业务开通至今已成功办理6笔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偿还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累计提取金额47761.01元。(记者 冯荣 丁涛)
来源:“看吴忠”客户端
编辑:李瑞玲 见习编辑:高亚萍
审校:何磊
审核:毛海涛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