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每年的6月30日是住房公积金利息结算日。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的《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当年归集和上年结转统一按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不再分段计息。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合法权益,6月30日,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全省10家公积金中心(分中心),6,129个单位、319,386名缴存职工账户进行了结息,本次共结息296,277,318.11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253,432,194.30元,当年归集利息42,845,123.81元,全部利息均已同步计入缴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来看看各中心结息情况:


  1、省中心:


  为783家单位、100,595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87,107,507.23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73,617,791.92元,当年归集利息13,489,715.31元。


  2、海东市中心:


  为1,230家单位、52,582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43,710,156.71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37,207,212.15元,当年归集利息6,502,944.56元。


  3、海西州中心:


  为1,137家单位、62,137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44,402,400.12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37,593,517.98元,当年归集利息6,808,882.14元。


  格尔木分中心为394家单位、34,952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24,910,137.94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21,183,928.75元,当年归集利息3,726,209.19元。


  4、海南州中心:


  为725家单位、21,054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19,912,214.99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16,779,683.99元,当年归集利息3,132,531.00元。


  5、海北州中心:


  为708家单位、17,690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13,117,351.78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10,930,828.28元,当年归集利息2,186,523.50元。


  6、黄南州中心:


  为592家单位、13,589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15,710,351.06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13,747,476.14元,当年归集利息1,962,874.92元。


  7、果洛州中心:


  为290家单位、12,712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12,491,703.10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10,668,650.81元,当年归集利息1,823,052.29元。


  8、玉树州中心:


  为606家单位、16,252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21,733,555.57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19,091,218.58元,当年归集利息2,642,336.99元。


  9、青海油田中心:


  为58家单位、22,775名缴存职工年度结息38,092,077.55元,其中上年结转利息33,795,814.45元,当年归集利息4,296,263.10元。


青海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积金提取有新变化

  1、缴存职工及配偶租赁自住住房


  缴存职工及配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夫妻双方每月提取额最高不得超过西宁地区保障性住房月平均租金水平,缴存职工可选择按月提取或按月合并计算提取每年房租。


  2、加大购房提取审核力度


  进一步加大购房提取审核力度,对以下购房行为的,严格逐笔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材料的真实性。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


  ● 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


  ● 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的;


  ● 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的;


  ● 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的;


  ● 提取申请材料齐全的,审核无误即时办理。需进一步核查相关事项的,自受理提取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结果;


  ● 提取申请人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核,复核结果在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温馨提示:以上这些变化从2018年7月1日开始哦!


  监制/黄宁 总编辑/马青海


  责编/李洁 编辑/顾植霞


  内容来源:西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