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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市民关心的
二手房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工作人员进行专业解答
您好,我想问下我买了一套二手房,该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省直中心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选择过户前申请(预审制)或过户后申请。
有些职工担心在过户后由于诸多原因无法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比如:征信逾期次数过多、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二手房房龄超过可贷年限、偿还能力不足、房屋无法办理抵押等导致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能审批通过而制定的。选择预审制可有效防止因诸多原因导致无法贷款的风险。 这样真是太好了,充分考虑到我们的顾虑。那办理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2)《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申请书》原件;售房人或符合规定的第三方出具的收据。(3)已经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交易发票(完税日期在1年以内)原件;《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 未办理完过户手续的,提供原《不动产权证书》(含《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青海省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2份。放款前提供过户后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不动产交易发票(完税日期在1年以内)原件。
(1)二手房贷款期限与所购房屋房龄之和不超过30年。(2)《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满足正常过户和抵押条件。(4)所购房为职工家庭的首套或第二套住房。家庭未使用过或只使用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5)需要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在过户完成后持相关资料到省直中心提取网点办理提取业务,需要注意的是:住房公积金提取额不能超过首付款。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执行配贷系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必须留存相应余额。(具体留存金额可咨询贷款银行或省直中心贷款部)不客气,您也可以通过“青海住房公积金12329”微信公众号中业务指南—业务政策—贷款业务—省中心—《青海省住房公积金贷款指南》来更详细了解贷款办理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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