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外!号外!


  珙县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来啦!


  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


  珙县进一步促进


  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一、实行购房补贴。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珙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下列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1.对具有农村居民户籍的人员或外县户籍来珙购房人员,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每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


  2.对购买住房后,其直系子孙或法定被监护人在1年内就读入学的(非培训类学校),提供就读证明,按100元/平方米奖补,每套最高不超过1.5万元。


  3.对购买住房为首套房的(购房者名下无县内房产),按100元/平方米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


  4.对于教师、医护工作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劳动模范等群体,按100元/平方米给予补贴,最高不超过1.5万元。


  5.在出售自有住房前后半年内(同时在购房补贴政策有效期内),重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100元/平方米奖补,最高不超过1.5万元。


  办理补贴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以上第1、2项补贴按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套数享受,第3、4、5项补贴同一购房家庭只能享受1次,购房人同时符合多项条件的,可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另外,本政策与珙县出台的其他购房补贴类政策(“人才房票”除外)按就高不重复原则申报。


  二、实行购小区车位(库)补贴。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对购买商品房停车位的给予1500元/个一次性补贴,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元。


  三、优化公积金政策。鼓励灵活就业人员自愿缴存公积金,凭本人身份证即可申请缴存,可自2022年12月1日起申请补缴,缴存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公积金贴息贷款。支持公积金代际互助购房,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人及配偶,可按规定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子女、父母在珙县范围内新购自住住房购房款,同一住房提取金额加贷款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金额。


  四、支持人才安居。调整县级引进人才安居政策,在一次性现金安家补助基础上增设“人才房票”。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期间,引进的人才可自愿选择将一次性现金安家补助兑换为等额的“人才房票”。持“人才房票”在我县城区范围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才房票”可用于抵扣购房款,并且抵扣的购房款部分给予5%补贴。票面金额不足的自行补差,购房后剩余票面金额可申请兑现。


  小伙伴们赶紧码住


  或者动动手指转发给身边需要的人~


  ▍编辑来源: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综合编辑:珙县兜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