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购开锁工具,盗走车内30台手机
遵义市一名手机商将 30 台手机放在轿车后备箱,不想被小偷盯上并全部盗走。日前,经桐梓县法院审理,这名多次盗窃车内财物的小偷被判刑。
2021 年 3 月 18 日晚,桐梓一位市民将刚进购的 30 台手机放在轿车后备箱,并将车停在桐梓县燎原镇某小区 19 栋附近,随后回家睡觉。19 日早上,当该市民开车时,发现手机全部被盗,于是报警。警方经侦查,一个多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王某。
经审讯,王某还曾于 4 月 14 日 1 时许,在四川省宜宾市某小区停车场内,盗窃被害人李某大众轿车内的现金 900 余元和茅台酒一箱(6 瓶)。
经桐梓县价格认证中心估价,被盗茅台酒价值 8994 元,被盗的 30 台手机价值 39822 元,其中 29 台被王某以 16000 元的价格出售给他人,余下一台手机自用。王某被抓获后,警方从他驾驶的车内查获茅台酒一箱、手机一台、现金 3215 元。因涉嫌盗窃罪,王某被提起公诉。
桐梓县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曾因犯盗窃罪,于 2017 年 6 月 2 日被贵阳市南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1 年,并处罚金 1000 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盗窃金额近 5 万元,属数额巨大,因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是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综上,桐梓县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 5 年 6 个月,并处罚金 2 万元;责令被告人王某退赔两名被害人经济损失。该判决现已生效。
贵阳晚报 +/ZAKER 贵阳
贵阳日报融媒体记者 黄宝华
编辑 段筠 / 编审 李枫 / 签发 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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