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人民银行相关规定,滨海区2021年度住房公积金结息工作于6月30日顺利完成。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结息情况


  滨海区今年共为全区430家缴存单位共计34487人缴存职工支付住房公积金利息17681927.33元,比上年增加2444777.31元,每位缴存职工人均收到利息512.71元,利息金额已全部进入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利息计算


  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按照1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1.5%执行,利息期为上年7月1日至本年6月30日。


  (三)查询方式


  缴存职工可通过个人网厅、微信公众号、手机公积金APP、全国住房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爱山东APP、爱生活潍事通APP、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查询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结息情况。


  潍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滨海管理部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