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人的住房公积金是怎么用的?重大疾病也可以申请提取
因各个行业间的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越来越大,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住房公积金“济富不济贫”的误解。近日,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南宁中心)公布了公积金用途、使用人群以及使用比例等一组数据。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6月,首套房的贷款比例高达89%,中小户型占了绝大多数。在提取方面,绝大多数家庭提取公积金用于还贷买房,但在职工急需资金渡过难关的时刻,公积金用于大病治疗、房租支付等方面的提取数额也不小。
网络图
1.去年低收入家庭公积金贷款增至六成
2017年1~6月,南宁中心归集住房公积金共计35.37亿元,同比上升14.91%;住房公积金提取共计22.25亿元,同比下降1.38%;发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4.99亿元,同比上升3.05%;资金运用率为81.56%,同比上升6.67个百分点,其中市本级个贷率已达到92.60%,接近全国一线城市的资金运用率水平。
在网上,有人认为公积金是济富不济贫。对此,记者向南宁中心进行了求证。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1~6月,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职工家庭住房消费有三个特点:一是购买首套住房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的首套住房比例为89%;二是购买中小户型住房家庭,公积金贷款支持购买的住房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数所占比例为35%、90~144平方米的户数所占比例为62%;三是公积金贷款支持南宁市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所占比例为85%(编者注:低收入是指收入低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中等收入是指收入介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1倍~3倍之间,高收入是指收入高于上年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
除了今年的数据,记者还查阅了2009年以来的数据。在过去的8年中,向低收入职工家庭的贷款不断增加。2009年,低收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占比15%,但到了2016年,低收入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比例增加到了60%以上。
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出现,目的是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人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但从近几年的现实情况看,商品房价格日益走高,各个行业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差距越来越大,社会上产生了一些住房公积金“济富不济贫”的误解,但根据数据来看,住房公积金在中低收入家庭购房中发挥的作用是不容小觑的。
2.重大疾病也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80后”王先生是某单位职工,他2014年买房时,提取了个人公积金账户数万元作为首付款。这几年供房期间,也能提取个人账户金额,使得还贷压力有所缓解。
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宗旨就是为了解决和改善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像王先生这样的并非个例。这几年来,房价日益上涨,申请公积金贷款、提取用来解决住房问题的职工数量明显增大,从2015年开始,南宁中心就出现了资金负增长。
在公积金提取使用上,政策也向中低收入家庭倾斜,除了在购买房屋时“出手相助”,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作用外,在大病、租房等方面也解决了不少低收入家庭的危机。据统计,在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缴存职工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申请提取16人次,提取金额共计52.84万元。另外,无房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在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无房职工租房提取30957人次,提取金额共计22447.32万元;中低收入家庭发生住房消费后提取本人和配偶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不足的部分,可以提取其直系亲属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公积金缴存者在柜台前办理业务
3.今年对多套房贷款进行严格限制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称,今年4月21日正式下发的《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对公积金贷款进行了新的调控。本着保护刚需的目的,新规对首套房政策没有改变,但对于二套及以上的购房家庭,则通过住房公积金首付比例、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比例等进行了限制。
南宁中心相关负责人举了个例子:职工家庭购买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没有改变,首付仍为两成,实行公积金基准利率;但如果想买二套房改善条件,贷款首付将提高为50%,利率上浮为基准利率的1.1倍;如果职工家庭想买第三套房,则无法申请公积金贷款。
另外,南宁中心通过12329热线及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宣传方式及平台,进一步拓宽及畅通群众投诉渠道,简化投诉受理流程,同时加强对南宁市被投诉楼盘的排查和行政执法力度,做到有诉必查,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李俭芹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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