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1日,记者从呼和浩特市住建局住房管理中心获悉,为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满足缴存职工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呼和浩特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由现行2.60%下调至2.35%;5年以上的利率,由现行的3.10%下调至2.85%。


  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以下(含5年)的利率,由现行3.025%调整为不低于2.775%;5年以上的,由现行的3.575%调整为不低于3.325%。


  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2024年5月18日前已受理但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时执行新的利率标准。


  以购买首套住房办理30年100万元公积金贷款,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皇甫秀玲


  新闻编辑:郭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