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银行增加 贷款利率下调 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更惠民
湘西网6月16日讯(团结报记者 谭必文 通讯员 李再兴)6月15日,记者从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推出后,与该中心合作的商业银行目前增加到了4家,利率进一步下调,该贷款品种的惠民性进一步显现。
该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自该中心和中国银行联合推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以来,再次加大推进力度,吸纳了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合作银行。为更方便住房公积金缴存户的贷款办理,经该中心与合作银行沟通协调,吉首地区(含州直、吉首市、湘西经开区)、凤凰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选择当地中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花垣、保靖、泸溪、古丈、龙山、永顺等县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可自主选择在当地农行、建行、邮储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缴存职工,其商业贷款组合部分,可享受在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下浮10%的优惠,凡选择组合贷款的借款人还可享受商业银行提供的其他配套金融产品优惠服务。在贷款期限内,如遇国家基准利率调整,将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利率调整。
该负责人介绍,以贷款金额1万元、贷款期限20年为例,月供金额对比如下:对首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为56.72元,组合贷款月供为59.71元;对第二次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为58.38元,组合贷款月供为61.86元。首次贷款,组合贷款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只多2.99元;第二次贷款,组合贷款比纯住房公积金贷款月供也只多3.48元。
(稿源:湘西网-团结报)
(作者:谭必文 李再兴)
(编辑:滕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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