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家人不幸意外死亡,如何提取公积金?


  答:为进一步方便继承人因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操作,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2018年取消了强制公证的要求,规定对提取人系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携带公安、民政等法定部门出具的能够证明其与死亡职工关系的证明材料,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中一人或者多人到场即可办理。


  同时,为了规范提取行为、保障合法继承人的权利,由职工签署承诺书,承诺提交的所有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并已取得其他继承人的委托办理提取手续,保证对提取的全额住房公积金严格按继承关系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