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消息,3月1日,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人才安居保障支持力度的通知》提出,在中山市无房产且在该市工作并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三个月或以上(状态为正常)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可申请每月全额提取其月缴存额用于租房支出,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自申请之日起两年内可享受本提取政策。在中山市购买首套房、第二套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一名缴存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两名或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现行80万元调整至90万元。


  据了解,中山市公积金中心近期还修订了《中山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受委托银行考核办法》,完善贷款业务受托银行考核机制,全面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的审批效率,大幅度缩减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办理时间。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朱开云


  编辑/田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