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租房提取新规出台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租赁住房提取业务,防止套取住房公积金行为导致长期住房储金流失,保障全市住房公积金交存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对租赁住房提取业务作出了调整。


  租赁住房提取时限和次数。租赁住房提取,以交纳房屋租赁费用的税票日期为准一年以内,每年可提取一次。


  租赁住房提取金额。租赁住房提取金额不超过实际房屋租赁金额且每月租金不超过2000元。


  租赁住房提取业务所需材料


  (一)租赁公租房和廉租房提取的,应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租金的收据、婚姻材料、身份证和银行卡。


  (二)租赁其他性质住房提取的,应提供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交纳租金的税票、不动产无房信息查询情况表、婚姻材料、身份证和银行卡。


  焦作日报全媒体记者 高新忠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