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贷额度提高到60万元!庆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解读
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调整庆阳市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措施的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有关政策解释如下:
一、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夫妻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二、支持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
(一)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可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企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或降低缴存比例时,应与职工协商一致,提出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和补缴方案,明确补缴的具体时间和金额。企业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期间,视同单位及职工连续按月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权益。
缓缴或降低缴存比例期间,有职工需办理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的,企业应当先为其办理补缴,再办理职工账户转移或销户提取。2023年1月份起恢复足额、正常缴存,并补缴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
(二)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申请表》;
2.经公示后的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决议(决议必须同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和工会公章,单位无工会组织的,由申请单位全体缴存职工签字确认);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三)办理程序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由管理部初审,市中心审批并下发批复,管理部对符合条件的申请给予办理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住房公积金业务。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三、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职工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一)适用范围
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职工,2022年6月(含)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正常还款,在2022年6月至12月受疫情影响不能正常还款的,经借款人申请,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二)办理要件
1.《职工贷款逾期处理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财务报表、工资报表、第三方审计报告或有关部门核定为困难单位的证明等。
(三)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四、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
结合“两型”机关创建,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压缩业务办理时限。推行缴存、提取业务全流程网上办理,职工可通过政务服务网、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微信服务号、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12329公积金服务热线等在线渠道咨询、办理公积金业务。
消息来源: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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