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可办事项新增6项
台海网12月24日讯 据福州市政府网站消息,为使广大缴存单位和职工享受到更方便、快捷的住房公积金公共事项服务,满足缴存单位和职工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努力实现“一趟不用跑”的目标,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增了部分福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可办事项,自2019年12月25日起各缴存单位和职工登录网厅办理。
一、单位用户在网厅可办事项:
办结类事项:开具单位缴存证明(带印章)
二、个人用户在网厅可办事项:
申报类事项:出境定居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委托还贷——委托还贷申请(限主贷人)、个人账户异地转入——个人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变更还款账户(限主贷人)、提前部分偿还个人公积金贷款(限主贷人,限公积金部分)。
三、对外承诺办理时间:
办结类:当场办结
申报类:网厅申请提交后,2个工作日办结
四、注意事项
1、单位用户需注意:初次申请网上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缴存单位,需由单位指定的经办人员至住房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提交《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书”)确认委托办理网厅业务的经办人员(专管员)相关信息后,方可在网上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
2、个人用户需注意:初次申请网上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需先注册网上办事大厅账号,目前有通过银行卡号注册和通过手机号码注册两种注册方式(注册界面中需要填写的12329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若要通过银行卡号注册,请在注册页面选择“其他注册”可使用身份证和银行卡进行注册(目前支持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兴业银行和福清汇通农商行);若要使用手机号码进行注册,需到公积金管理部或住房公积金缴存承办银行网点申请办理个人信息变更,签约福建省12329短信服务业务(手机号码归属地须为福建省,厦门号码仅支持厦门电信),职工通过输入手机号及验证码在网上办事大厅成功注册后,方可在网上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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