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4月1日起,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上调


  日前,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福州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由此前的1960元上调为2195元。


  来源:


  https://zfgjj.fuzhou.gov.cn/zwgk/gzdt/tzgg/202503/t20250305_4984758.htm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福州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文件规定,自2025年4月1日起,我市新开户的缴存单位职工和已开户的缴存单位新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基数缴存的,应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的福建省月最低工资标准2195元执行。福州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按照上述标准执行。


  具体变化:


  ● 最低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195元,而之前为1960元,提高了235元。


  ● 从2025年4月起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按2195元执行。按缴存比例为5%计算,单位和职工每月的缴存额分别为109.75元,该职工的月缴存总额为109.75+109.75=219.5元。


  广东多地:3月1日起,执行公积金缴存新基数


  近期,广东多地公布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新基数,并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一、广州


  2月28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通知》,明确自3月1日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由2300元调整为2500元。


  根据工作指引,2025年2月前(含2月)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仍可按原基数按月办理汇补缴。


  3月1日起,个人缴存基数低于2500元的,将无法办理3月及以后汇补缴业务,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按规定及时办理相应调整。


  对于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网上自主办理和中心前台办理缴存基数调整。


  来源:


  http://gjj.gz.gov.cn/gkmlpt/content/10/10136/post_10136975.html#1063


  二、江门


  3月5日,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从2025年3月起,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江门市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1850元。


  《通知》明确,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93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93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186元。


  2025年3月起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应按上述标准执行。缴存基数低于上述标准的职工,应在2025年7月31日前按规定予以调整,以免影响正常缴存。


  来源:


  http://www.jiangmen.gov.cn/home/bmdt/content/post_3259175.html


  三、佛山


  2月25日,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的通告》,自2025年3月1日起调整佛山住房公积金缴存下限。


  《通知》明确,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佛山市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即缴存基数下限为2080元。而之前为1900元,提高了180元。


  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单位月缴存额下限为104元,月缴存额下限合计为208元。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为208元。


  来源:


  https://fsgjj.foshan.gov.cn/xxgk/tztg/content/post_6271212.html


  四、珠海


  2月18日,珠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限额标准事项的补充通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从2025年3月1日起执行。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均调整为104元;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和代扣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合计调整为208元。


  来源:


  https://gjj.zhuhai.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3768897.html


  五、东莞


  2月18日,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2025年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不得低于2080元。


  《通知》明确:


  ● 缴存单位为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2025年3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 从2025年3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灵活缴存登记业务的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


  ● 存量缴存人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无需按照本次最低工资标准进行调整,其缴存基数仍为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但不得低于1900元。缴存2026年1月及后续月份的住房公积金,须执行缴存基数不得低于2080元的规定。


  来源:


  http://dggjj.dg.gov.cn/zwgk/zfxxgkml/qt/tzgg/content/post_4340645.html


  六、中山


  2月21日,中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的通知》。从2025年3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2080元,月缴存额下限调整为208元。


  《通知》明确,存量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2080元的,在2025年度调整期间统一调整。


  灵活就业人员在中山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参照执行。


  来源:


  http://zszfgjj.zs.gov.cn/zwgk/wgk/zxgk/content/post_2491142.html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按月缴存,月缴存额由职工个人缴存和单位为职工缴存两部分组成,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个人月缴存额与单位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


  计算公式:


  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


  举个例子:


  职工小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6550元,缴存比例为12%,月缴存额的计算方式如下,个人月缴存额=6550×12%=786(元以下四舍五入)


  单位月缴存额=6550×12%=786(元以下四舍五入)


  合计月缴存额=786+786=157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