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昌平招聘检察辅助人员10名、专职安全员26人
根据工作需要,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岗位职责
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协助检察官从事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性辅助工作。
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遵纪守法,恪尽职守;
2.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法律专业为主;同等条件下有一年以上相关法律工作经验的人员优先考虑;
3.十八周岁以上,二十八周岁以下;
4.北京市城镇户口;
5.身心健康。
下列人员不得担任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工资待遇
试用期内,每月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费用及单位代缴费用);
转正定级后,根据聘用年限和工作业绩考核结果,分为5000元、5500元、6000元三个级别(均含五险一金费用及单位代缴费用)。
招聘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19日,下午13:30-17:30
2.报名地点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政府街9号)
昌平地铁线昌平站、公交345快南大街站
3.联系电话:60718300 60718301
4.报名须提交材料及排列顺序
(1)报名表原件(见附件);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3)户口本原件(集体户口报名人员提供加盖管理部门公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和本人页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经同意也可于考察时提供);
(6)现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等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原件(经同意也可于考察时提供)。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由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法律知识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
在笔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所有笔试及格人员均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形式另行通知。
3.总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成绩的50%,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职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减少进入体检考察人数)。
(三)体检、考察、公示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
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考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人员名单将进行公示。
(四)聘用
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七年(含试用期),试用期一般为六个月。聘用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聘为聘用制检察辅助人员;经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届满,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考生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查阅成绩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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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昌平区面向社会补招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公告
为全面加强昌平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经区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补招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职能部门综合管理岗5人;
2.镇、街道(园区)综合检查岗21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责任感强,热爱基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北京市户籍人口(昌平区户籍人口优先);
5.适应艰苦条件下工作,满足经常加班需求;
6.工作中服从岗位调剂;
7.不提供食宿。
(二)岗位条件
1.职能部门综合管理岗: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25至40岁(1976年12月25日(含12月25日)至1991年12月24日出生(含12月24日));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2.镇、街道(园区)综合检查岗: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5岁以下(1981年12月25日以后出生,含12月25日);
(3)精通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word文档、excel表格使用,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语言表达、文件处理、文字材料综合撰写及处理能力;
(4)同等条件下,复转军人优先。
三、聘用形式
采用劳动合同制的用工方式,由区安全监管局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合法经营且信誉良好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购买服务协议,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安全员签订劳动合同。
四、工资待遇
补招的安全生产专职安全员人均工资水平按照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85%的比例确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昌平区职工学校。地址:昌平区南口路15-1号(西关环岛向西300米路北胡同)。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资格初审方式:报名的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5.报名须提交材料及装订顺序:
①报名表原件;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纸、同一页面上);
③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户口是集体户的,须提交本人页原件。集体户首页和本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并加盖集体户管理部门公章;
④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⑤原工作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民委员会等出具的工作及思想政治表现证明材料原件;
⑥复转军人需提供复转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二)准考证发放时间:2017年1月11日-13日考生登录北京市昌平人才网(www.cprc.com.cn),点击“社招准考证打印”打印准考证。考生需在准考证照片粘贴处自行粘贴与资格初审提交照片同底版的1寸照片1张。
(三)考试安排
1.笔试:
(2)笔试地点: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考场参加考试。
(3)笔试内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共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三部分。
(4)进入面试人员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与面试的具体安排同步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随时关注。
2.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半结构化面试。
(3)面试比例:1:2。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权重
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总成绩将在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进行公布,请随时关注。公布考试总成绩时,同步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五)体检和政审
(1)体检和政审人员确定:进入体检、政审人选依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最后1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政审,如遇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将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政审。总成绩自公布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如遇在岗安全员离职,将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2)体检和政审时间:以具体通知为准,体检费自理。
(3)体检地点:昌平区中医院南区体检中心。
地址:昌平区创新路星火街9号。咨询电话:80111789
(4)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2010年修订)执行。
由市安监局统一组织考生在上岗前进行业务知识、业务能力专项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将颁发上岗资格证件,最终确定聘用人员,聘用结果通过北京市昌平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公示时间为7天,招聘工作3月底结束。
六、注意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使用的全过程,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终止合同。
2.考生应及时上网查阅成绩、入围情况及相关通知,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3.报考人员上交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4.拟报名人员,请提前从北京市昌平人才网上下载报名表,内容需电子版填写,用A4纸打印,在报名表右上角粘贴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报名时直接提交,不提供现场填表条件。
5.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
6.照片背后写上姓名及身份证号,并装袋上交,袋上也要写上姓名。
北京市昌平人才网(http://www.cprc.com.cn/)
咨询电话:010-6972954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公交车辆:357、376、655、870、883、昌11、70路,昌平西关环岛西(明皇蜡像宫、北郝庄)站下车。
北京市昌平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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