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季度,全省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工作紧紧围绕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业务运行和管理服务工作,业务运行平稳,指标有序增长,风险管控良好,工作进展顺利,实现了起好步、开好头的新局面。


  一、业务运行情况


  缴存方面


  一季度,全省新增缴存单位4272个,同比增长123.66%,新开户职工人数12.80万人,同比增长89.91%,缴存住房公积金142.91亿元,同比增长37.39%,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3.45%。累计缴存总额4523.75亿元,同比增长16.23%,缴存余额1868.28亿元,同比增长14.03%。


  提取方面


  一季度,全省提取公积金103.58亿元,同比增长85.23%,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8.72%。累计提取总额2655.47亿元,同比增加17.84%。


  个贷方面


  一季度,全省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10万笔、96.7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1.08%、62.35%。累计个贷发放总额2370.55亿元,同比增长4.25%,占年度目标任务的26.93%,个贷率达82.64%。个贷率较高的中心:宝鸡97.10%, 杨凌95.42%,渭南92.47%;个贷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的中心(分中心):长庆33.45%,商洛56.95%,榆林59.58%,延安59.98%,铜川78.47%。


  贷款风险方面


  截至3月底,全省逾期贷款3382.56万元,其中:逾期3-5期的418.84万元,逾期6期及以上的2963.72万元,逾期率0.22‰,较去年同期下降1.8个百分点。贷款逾期率较高的中心有:榆林0.86‰、延安0.74‰、汉中0.50‰。


  二、下步重点工作


  一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


  指导各地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以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三十周年为契机,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积极开展宣传工作,总结梳理公积金制度在解决职工住房问题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通过中心官网、相关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大力宣传。同时,加强开展灵活多样的住房公积金宣传月、住房公积金进基层、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让用人单位、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更好地了解住房公积金政策规定和制度作用,进而抓好制度扩面工作。同时,各管理中心要充分发挥信息宣传在上下沟通中的桥梁作用和指导推动工作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拓展信息报送范围,提高信息内容质量,建立信息报送联络员机制,每月至少上报一篇。省厅将对各管理中心上报信息进行筛选,推荐至住建部及相关媒体,并将信息报送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内容。


  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


  进一步加强省级监管系统推进工作,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快共享平台建设,实现各中心横向之间数据信息互联互通;高度重视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上线运行工作,积极配合完成相关接入、测试、业务衔接办理等工作,确保我省所有中心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持续推进“跨省通办”事项,尤其是通报中指出未完成任务的管理中心,要加大力度,力争第二季度全部完成5项年度事项。加快与市场监管、公安、民政、人民银行、社保、税务、商业银行等部门对接,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切实提高公积金信息资源综合应用水平和线上服务能力。进一步完善综合服务平台,拓展业务办理渠道,各类服务渠道要统一数据接口标准,全部接入综合管理系统,实行统一集中管理,完成实时数据分析。高度重视和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积极推进国产密码应用,6月底前完成住房公积金网络信息系统等保三级。


  三是加快提高管理水平


  各中心根据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因城施策,拓宽贷款品种,适时调整贷款额度,保障职工基本住房消费需求。探索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及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试点。合理安排年度资金计划,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利用电子稽查结果,加快清理历史问题数据,全面梳理核查风险疑点,筛查业务明细数据,切实降低风险隐患。扎实做好市场监管局反馈住房公积金领域涉嫌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长效机制,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6月15前上报问题清单整改务完成和“回头看”情况。


  四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二季度将按照《住房公积金廉政风险防控指引》开展一次全面的行业风险隐患排查,各管理中心要从银行账户设置、缴存和使用政策、增值收益分配和管理、管理制度建设、岗位职责设置、业务标准、操作流程以及信息化安全管理等方面入手,认真排查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中因政策执行不到位、岗位职责不落实、管理运作不规范等带来的廉政风险,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省厅将开展检查抽查和跟踪落实。


  五是落实为民服务措施


  各管理中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全面提升业务办理水平和政策解释能力,努力减少投诉举报,积极主动认真务实回应群众的需求和反映的问题;要组织开展从思想政治、政策规定、业务知识、服务技能和党风廉政等方面人员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便民服务意识、资金管理能力、信息化技能和拒腐防变能力;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切实解决关心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每个管理中心要确定至少一件对社会公开承诺的实事,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省厅已确定将“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五个着力办实事”的民生项目加以推进,并纳入季度考核内容,请各管理中心积极响应,尽快细化完善政策措施,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办理条件,做到符合条件的应提尽提,应保尽保。


  来源: 陕西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