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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山县有居民反映:我家装修很陈旧了,想从住房公积金中心取点钱修缮一下,不知道什么样的条件才符合?


  7月24日,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衡山管理部表示,居民“想改善居住条件”,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年修订版)第四章“提取和使用”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根据规定,房屋装修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如果大修提取需要提供住建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房屋危险性鉴定等级须达到C或D级。


  湖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方兴 通讯员 朱颖


  作者:方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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