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最近,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


  已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阶段性停缴单位的职工,以及受疫情影响导致失业,或者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申请多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缓解支付房租压力,提取额度按2020年2月至6月期间每月600元计算,可一次性提取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本人账户余额。


  一、什么人可以申请?


  已办理我市租房提取的缴存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


  1、已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阶段性停缴的单位职工;


  2、因疫情影响导致失业的缴存人;


  3、因疫情影响虽未失业但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缴存人;


  4、自愿缴存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有压力的。


  符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尚未办理提取的缴存人,可在办理租房提取后提出申请。


  二、什么时间可以申请?


  2020年6月30日前。只可申请一次。


  三、提取额度是多少?


  不超过3000元,且不超过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四、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经批准降低缴存比例、缓缴、阶段性停缴单位的职工,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2、失业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失业救济待遇核定表或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3、失去收入来源的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2020年2月后的银行工资流水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自愿缴存人员,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原件。


  通过手机客户端提交申请的,可将原件拍照上传;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的,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提取申请


  表。


  五、依照本《通知》规定一次性提取了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其名下原有的租房提取额度和频次是否会受影响?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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