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1月16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公告,宣布对住房公积金租房约定提取划款时间进行优化调整。


  根据公告,新办理的租房约定提取业务首次划款时间调整为业务审核通过后即时划转至本人账户。对于按月方式办理约提的职工,首次划款后次月起每月10日划转当月约提金额;按季方式办理约提的,首次划款后次季度起每季度的首月10日划转当季度约提金额。


  编辑 杨娟娟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