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事关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2024年6月30日进行年度结息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三、请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积极协助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年度结息工作。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与职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相符,确保结息对账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更好的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6月21日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宝
来源 / 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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