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
结息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有关规定,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将于2024年6月30日进行年度结息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及所属各旗县服务部,将于2024年6月27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及贷款等全部业务,进行年度结息工作。同时我中心网厅、APP、“蒙速办”等互联网服务渠道及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将同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APP、“蒙速办”渠道将在2024年6月26日上午9:00前停止受理)。2024年7月1日起,各项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二、6月30日为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结息,结息后利息结转至职工住房公积金本金中。

  三、请各缴存单位住房公积金专管员积极协助配合住房公积金中心做好年度结息工作。确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个人信息与职工本人身份证件信息相符,确保结息对账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为缴存职工提供优质服务,更好的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4年6月21日


  编辑 / 王晶晶 乔敏敏


  审核 / 张嘉瑜 徐吉宝 孟宇


  终审 / 秦宝


  来源 / 乌兰察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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