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中低收入家庭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长春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调整长春市区,县(市、区)及所辖铁路沿线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如下:(一)长春市区、双阳区奢岭镇:有共同借款人的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二)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三)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四)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一)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二)公主岭市、吉林市、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5万元。(三)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原标题: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的通知
来源: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张饮杨
主编:马楠 监制:陈尤欣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