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记者从宜宾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从即日起,贷款申请人为单身缴存职工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50万元;贷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70万元。


  同时,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的缴存职工家庭在宜宾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增加10万元;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三孩、符合宜宾市高端人才政策的缴存职工家庭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增加20万元。


  来源:宜人宜宾APP


  记者:勾丽蓉 邹玉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