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起,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申请开具职工缴存证明、异地贷款缴存使用证明、贷款结清证明等个人证明时,可以申请完成“住房公积金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以统一“电子码”代替原有3项纸质证明,提供给异地公积金中心核查缴存、贷款等情况使用,公积金中心向职工提供实时在线开具、后台自动查验等服务,实现住房公积金个人证明事项“亮码可办”。


如何申请?

  1、扫码进入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


  2、登录后,进入“服务”页卡,选择“业务办理电子码”。


  3、核对个人信息,提交后即可获得“个人业务办理电子码”。


出品 | 民生周刊(ID:msweekly)新媒体部
来源 | 中国政府网
编辑 | 李雪
责编 | 姜玉函
主编 | 崔靖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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