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提取公积金更方便啦!


  即日起,


  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时,


  不再提交纸质提取申请书。


  哪些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


  提取主要分为住房消费类提取及非住房消费提取。


  01


  一、住房消费类提取


  包括购房、租房、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增设电梯等。


  怎么提取?


  No.1


  购房提取


  缴存人在广州市或本人及配偶户籍地购房可提。


  在广州市无房,在与广州毗邻的佛山、清远、中山、东莞、惠州、韶关等6市购房可提。


  2019年1月1日起审批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含组合贷款)的,应当办理按月还贷,即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自动按月偿还贷款。


  多久提一次?


  未使用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及非按揭购房提取的,可半年提取一次。


  No.2


  租房提取


  缴存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产权住房的,还可以申请租房提取。


  可以提多少?


  租赁合同已登记备案的


  以2018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月提取金额为7456元


  无租赁合同或者租赁合同未登记备案的


  也可每月提取600元/人


  02


  二、非住房消费类提取


  包括非广州市户籍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出境定居、离退休、下岗失业等。


  怎么提取?


  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同时注销账户,申请销户提取除提供相应材料外,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但是,有未结清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需等贷款结清后,再办理销户提取。


  办理提取可在网上预约


  以广州市房产申请二次及以上提取的,可在中国广州发布后台回复【公积金】直接办理,无需再前往柜台申请。


  缴存人切勿听信非法中介机构,通过伪造提取材料或虚构提取行为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一经查实,将会被停止提取和贷款资格五年!还会被记载个人失信记录!请大家一定要慎重!


  编辑 | 龚倩仪


  责编 | 黄慧敏


  校对 | 张静


  来源 |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广州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