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季到了


  新工作在招手?


  同城内工作发生变动


  住房公积金应如何处理?


  操作指南送上!


  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是指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同一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不同单位之间的转移。


  原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手续后,需由新单位为职工办理个人账户转移(启封)才能继续缴存。由新入职单位经办人办理,无需缴存职工个人申请。


  什么情形下,职工需要转移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职工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手续:


  1、职工工作单位变动的;


  2、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下重新就业的;


  3、单位改制、合并、分立、重组的;


  4、单位撤销、解散、破产后,职工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


  单位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方式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为节省办事时间,提高办事效率,新入职单位经办人可在惠州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此业务。


  注:办理同城转移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


  线上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凭单位CA证书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操作指引


  ①单位经办人进入惠州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www.hzzfgjj.cn/ish/),选择“单位用户”—“省统一账户登录”或“SZCA证书登录”,进入到惠州公积金网厅系统首页。


  ②在网厅系统单位版首页,点击“系统菜单”—“归集业务”—“个人账户同城转移”,系统默认打开个人账户同城转移办理页面。


  ③如转移人数较少,可逐笔录入。点击列表上方的【录入】按钮,在打开的编辑页面输入个人账号、姓名、证件号码,录入后点击【确定】按钮,转移列表会显示已录入的个人记录。


  ④如转移人数较多,可批量导入。点击页面上的“归集导入模板”链接下载导入模板,按个人账户同城转移模板的填写说明填写要转移的个人信息,点击列表的【导入】按钮,上传文件后点击【提交】按钮。提交成功后转移列表会显示已导入成功的个人记录。


  ⑤逐笔录入或批量导入个人账户同城转移记录后,点击列表上方的【保存】按钮保存列表个人转移记录,再点击列表下方的【提交】按钮提交业务。提交成功后系统会跳转到个人账户同城转移的回执页面,可直接打印或下载回执,点击下方的【完成】按钮即完成业务办理。


  注意事项:


  当点击个人账户同城转移页面的【提交】按钮后,如系统弹出【批量数据校验错误,请查看详细信息】提示框,先点击【确定】按钮关闭提示框,将鼠标移动到信息列表有颜色标识处,系统会显示该笔记录校验不通过的错误提示,单位经办人须根据错误提示修改或删除对应记录,再保存并重新提交。


  线下办理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所需资料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一楼办事大厅、各县(区)管理部服务窗口或各归集业务承办银行网点办理。


  办理所需资料:


  (1)填写《惠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表》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通过线下办理业务时,请务必下载电子清册,正确无误填写完整后存至U盘与此表同时使用)。


  (2)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来源: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