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来!酒泉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好住房公积金普惠作用,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近日,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进行了两个方面的调整优化。
一是调整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政策。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期限由24个月缩短至12个月;进一步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门槛,开户不再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灵活就业人员申请贷款时,不再以缴存时间及系数核定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贷款倍数由17倍调整为30倍。二是调整缴存职工贷款政策,提高单位缴存职工缴存余额贷款倍数,由25倍调整为30倍。
来源:酒泉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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