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人!以后买房可以使用公积金组合贷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李韶萌 通讯员 宋旻哲 张毅阔 文图
本报讯 5月22日,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中国银行洛阳分行,在伊川县福泉·林溪公馆小区外举行签约仪式。即日起,在伊川的购房可选择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的“组合贷款”模式,减轻购房职工首付款压力。据悉,这是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首次在县域范围内推出“组合贷”业务。
“组合贷”即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连续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承办的商业银行同时为其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而形成的特定贷款组合。洛阳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负责受理、审批全市组合贷款中的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并负责借款合同签订、委托发放和回收。申请“组合贷”的职工需办理担保抵押手续。
据介绍,伊川为洛阳市首个推出公积金组合贷业务县域地区。以往,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在申办公积金贷款时,由于受贷款最高额度、公积金缴存时间等因素的影响,有部分职工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达不到购房所需资金。出现这种情况时,贷款职工不得不放弃公积金贷款,选择利率较高的商业贷款。
洛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伊川管理部主任俞慧彬告诉记者,组合贷款集合了商业贷款可贷款额度高和公积金贷款利率低两种优势,既可满足贷款额度需求,又可降低后期利息支出。
此次伊川推出公积金组合贷业务,源自洛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多年来始终秉承的“为民、便民、惠民”理念,用足用好政策,做好民生保障“加法”,努力让更多职工享受公积金制度红利,将便捷、高效的公积金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心坎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