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通知


  今日起


  我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0.25个百分点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4年5月1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自2024年5月18日起申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利率执行。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


  2.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申请且未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3. 对于2024年5月18日前已经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调整后的利率。


  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