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地重复参加了职工养老保险,该如何解决?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员流动就业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者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参照“先转后清”原则,由转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这种情况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一般会与参保人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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