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创作挑战赛#


  网友提出的这个问题有一定的现实性,每年年底有一个对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的问题,有的调整以后,缴费基数更高,但有的人调整以后,缴费基数变低,但不管是哪一种一情况,自己缴费部分都在个人账户里,不会跑到别的地方去,这是需要参保职工放心的。


  按照这位网友的描述,今年12月份的时候,他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原来的17127元调整为14252元。但是前11个月,已经按照17127这个基数按比例缴纳的养老保险,其中个人每个月从工资直接扣除8%,每月缴费1370元,单位缴费比例为16%,每月缴费2740元,都已经提示入账。


  到了12月份的时候,发现辽宁社保公众号上面显示,养老保险账户里面每个月都新出现了一个基数调整,每个月的金额出现了一个减去相应的钱数,那我想问一问,这些养老保险账户里面减少的钱也没有补发到我的工资卡里面,这些钱到哪里去了呢?


  作为在职职工来讲,按照社保法的规定,是以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缴费基数的调整,并不是社保局调整,而是由用人单位根据职工的工资变化而进行调整的。社保局要做的事情就是根据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标准了,划定当年的缴费基数。


  比如2022年的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就是根据2021年的全省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这个缴费基数在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的背景下,全省都是统一的一个标准。省级人社部部门联合财政整部门、税务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主要用来计算缴费指数计算使用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照这个缴费基数的上限到下限之间自由选择缴费标准。


  但对于在岗职工来讲,人社部门划定的缴费基数上限和下限,只是用于计算缴费指数的一个依据,并不是按照这个缴费基数实际缴费,真实的缴费基数是职工本人上年度工资的月平均工资。比如自己2021年的工资每月是8000元,年终奖金是5万元,那么自己的年收入就是146000元,平均月工资为12166.67元。这个12166.67元就是职工本人2022年的实际缴费基数。


  你11月份之前的缴费基数是17127元,这可能就是你2020年每月的实际工资收入,但在2022年缴费的时候,由于2021年的部份收入还没有准确计算进来,所以在2022年还是按照2020年的实际收入来作为缴费基数。如果当地社保部门公布的缴费基数是每月7000元,那么缴费下限就是4200元,缴费上限为21000元。


  前11个月你按照17127元的标准作为缴费基数,那么你的缴费指数就是244.67%,这个缴费基数是非常高的,你每月缴纳的1370元就要划入你的个人账户,这个钱是属于你个人的钱,永远在你的个人账户,而且还要产生资金利息,至于单位缴费部分的2740元,是划入了统筹账户,和你个人账户没有关系,也不是你个人的钱,而是统筹账户的钱。只不过是你的缴费基数越高的,单位缴费是你个人缴费的二倍,这是增加了单位缴费的成本。


  12月份单位对你2021年的度的月平均工资已经计算出来了,你2021年的月平均工资是14252元,缴费基数降低了,你个人每月计入个人账户的金额为1140元,比11月份前每月减少了230元,单位缴费部分也减少了460元,这对于单位节约成本是非常有帮助的。


  对于你前11个月,因为缴费基数的原因多交的部分,由于已经分别划入了统筹账户和你的个人账户,这也不算多交,本身你上年度的收入水平就是比较高,单位也是按照你的实际收入水平申报的,对你个人来讲是不吃亏的,毕竟个人账户增加的,缴费指数提高了。


  相反12月份由于缴费基数降低了,划入个人账户的钱降低了,缴费指数也会有所降低,在12月份结算时,你的平均缴费指数也会有一点影响,但总体影响不是很大的。但在有的地区也要进行年度结算,按照年度结算缴费基数下降的,多交的钱有的是结转下年,根据新的缴费基数逐月抵扣,也有的是直接退回原单位,是否打入个人的工资卡,需要咨询单位的人事部门。


  综上所述,由于在职职工是按照本人的实际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正常情形下,一般都是按照本人上年度的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缴费基数基本上是稳定的,但不排除单位核算的延迟,导致年底缴费基数会有变化。多交的钱是否要退回,各个地方处理的方式不一样,最好到当地社保部门或是单位人事部门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