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优化基本养老金申领流程_0
7月5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减少办事材料,优化办理流程,自2021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本级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领基本养老金流程进行再调整、再优化。
据介绍,依据安徽省人社厅《关于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7月1日起,合肥市市本级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领基本养老金按如下规定办理: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申领基本养老金的申报主体是参保人员所在单位或档案托管部门。申报材料为《职工退休申报表》和职工个人档案,取消《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公示登记表》和《合肥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单位管理岗位备案表》。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本人不能自行携带职工个人档案到人社部门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业务。企业自主决定参保职工的岗位设置、划分及变更,岗位目录和变更情况不再报人社部门备查。单位申报参保女职工领取基本养老金时,应在《职工退休申报表》中明确该职工退休时的工作岗位类别,人社部门依据单位申报的岗位信息确认退休时间。申领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应提前激活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功能。如有疑问,请拨打12333电话咨询。
(合肥报业全媒体记者 周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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