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古区关于超过365天未进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认证暂停发放待遇的公告
【红古区融媒体中心讯】为加强社保基金安全管理,确保待遇领取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准确发放,杜绝虚报冒领养老金等社保基金流失现象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方式的通知》(甘社保发【2021】103号)文件要求,自2023年7月1日起,对超过365天未认证的待遇领取人员暂停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经工作人员比对核查,截止5月13日,超过365天(2023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3日)未认证的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含五七工、家属工、完全失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养老保险退休人员)仍有862人(名单附后),现根据文件要求暂停发放待遇,待认证通过后恢复待遇发放,并补发暂停期间的养老金。
请辖区广大领取退休待遇人员相互告知,按时完成认证,我们将确保为您按时足额发放社保待遇。
咨询电话:0931--6222842
兰州市红古区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2024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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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弟 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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