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间赣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至426.59万人
江西民生新闻讯 2024年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实施10周年。赣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由10年前的384.51万人增加到目前的426.59万人,其中60周岁以上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老年人从10年前的89.08万人增加到现在的119.54万人。
据介绍,2014年国务院、省政府相继出台《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并轨实施“新农保”“城居保”,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赣州市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从无到有、从有到好、由点到面,历经十年逐步建立并不断完善,实现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取得了“群众得实惠,事业得发展,政府得民心”的良好成效。
十年来,赣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制定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完善覆盖全民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意见》,建立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城镇困难群众”“重度残疾人”政府代缴实施办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全市统一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制度等。积极推进参保扩面,建立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早缴多得参保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缴费档次由100元-2000元12个档次,调整为目前的300-6000元14个缴费档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增长了10.9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率连续多年全省第一。大力落实社保调待政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由试点之初每人每月55元增加到195元,增长254.55%。赣州市有119.54万60岁以上“退休”的城乡居民,每月定期领取“真金白银”的养老金,广大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
与此同时,赣州市积极开展试点创新,于2023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体补助试点。目前全市已有196个乡镇558个村(居)申请开展2024年度集体补助试点,实现了县(市、区)全覆盖。落实社保帮扶政策,持续实施“特殊群体”政府代缴。脱贫攻坚以来,全市累计投入超过5.80亿元,其中“十四五”累计投入近2.57亿元,平均每年为“特殊群体”代缴保费达到57万人次。持续加大民生投入,建立健全丧葬补助金制度。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城乡居保丧葬补助金2.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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