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区建筑工地全面实行劳务工实名制
龙岗区建筑工地全面实行劳务工实名制
2016年12月30日,龙岗区在龙园大观项目现场举行龙岗区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启动仪式,观摩学习实名制设备使用方法。龙岗区政法委(维稳办)、人力资源局、建筑工务局、住房建设局及全区50多家施工企业代表150多人参加,标志着龙岗区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全面启动。
据了解,龙岗区印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拖欠劳务工工资问题专项行动方案》和《关于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全面实行劳务工实名制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自2016年12月起,龙岗区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全面实行劳务工实名制管理;新开工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在开工的同时启动劳务工实名制管理。
启动仪式上,中建四局介绍了龙园大观项目实行劳务工实名制管理的经验做法,龙岗区住建局局长陈敏讲述了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强调了龙岗区推进该项工作的决心,提出了具体要求。
据介绍,劳务工实名制管理是指通过完善用工管理制度和加强劳务用工管理,利用科技信息手段,使用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以劳务工二代居民身份证、人脸、虹膜等和有效识别设备为载体,动态反映劳务工身份信息、用工情况、劳动考勤、工资发放、用工评价的管理制度。
从2016年12月起,龙岗区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开始全面实行劳务工实名制管理,施工企业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2017年10月31前全面实现信息化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并实现与人力资源、住房建设部门数据共享。从2017年开始,对未开展劳务工实名制管理工作或弄虚作假、实名制管理形同虚设的工程建设项目一律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未及时整改的,依照相关规定责令停工。
(李薇 余胜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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