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城养老保险基数金额调整引市民质疑
社保局回复: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九江新闻网讯(本网记者 余薇)5月6日,家住共青城的市民余先生致电九江新闻网热线称,共青城市社保局门口贴出一张通知单,由于内容含糊不清,当地老百姓都在传社保缴费基数要增加,5月8日前缴只需缴4380元,而8号之后就要5580元,所以社保局门口排起了缴费长队。

社保局门口贴出的缴费基数调整通知单
据余先生介绍,5月5日,共青城市社保局门口贴出一张通知单,通知单上写着“接上级通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缴费时间延长至本周五(5月8日)。”“我也是听邻居说8号之后缴费就要多交钱,所以打算今天去交,走到社保局门口吓我一跳,现场最少有上百人在排队,还有几个人因为插队的事情打了起来。因为通知单上写的不清不楚,我就拨打了12333咨询具体情况,可对方却回复我目前还没接到通知,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本网记者联系到共青城市社保局,该局沈副局长表示,此次养老保险调整是根据《关于规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赣人社发[2015]15号)文件要求作出的调整。“文件中明确指出,从2015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数,可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80%、100%、200%、300%五个档次,相应全年缴费金额为:5580元、7440元、9300元、18600元、27900元,在同一缴费年度内由本人根据经济承受能力自行选定一档缴费;本《通知》下发后,同时废止赣人社发[2012]99号文件。本《通知》下发前已按99号文件选择最低缴费基数缴纳2015年度基本养老保险费(4380元)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不再按本《通知》规定补缴。”
沈副局长告诉记者,之所以将缴费时间延期到8号,是因为共青城市社保局5月4号才接到此通知,“当天上午已有部分缴费人员按照之前全年4380元的标准缴费,不料此消息不胫而走,导致当日下午有近500多人来缴费,结果我们工作人员一直加班至晚上8点还没有办理完,考虑到其他未缴纳养老保险费人员的情绪和不理解,故延长至5月8日后开始执行本《通知》。”
最后,沈副局长表示,本次调整缴费基数,主要是为了规范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取消了低于省岗平均工资60%的缴费基数和提高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金额,且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缴费基数越高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也越高。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