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省市县政府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要求,科学的有效的抵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和待遇享受,根据国家相关社保条例、规定和最新文件精神,现对全县社保业务实行 “不见面”业务经办,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全程网办


(一)失业工伤保险

对于需年审和办理参保登记、核定缴费基数、人员增减变化,打印缴费核定单、转移社保关系、享受待遇等业务的单位,均由单位经办人提供申报所需要的资料(签字、盖章完整)拍照分别上传到工伤和失业保险群,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办人员根据通过微信群及管理系统对上传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按业务流程办理相关业务和支付相关待遇,并实行银行每月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待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再行补报相关原始资料盖章件。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疫情防控期间鼓励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自助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办理信息查询、缴费、转移、注销登记、待遇申请等业务,减少线下业务经办,有效防止疫情,减轻社会负担。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办理

对已拿到人社或组织部门批文符合增加财政代发项目的,在QQ群(机关事业统筹办群)中上传拍照文件,并在网厅系统根据资料完成相关申报业务,县机关事业统筹办经办人员通过QQ群及管理系统对网厅系统上报的资料经审核无误后,核算养老金,并通过社银平台进行统一发放。疫情稳控后,各参保单位再行补报相关原始资料盖章件。

  适当延办


(一)失业工伤保险

对于因疫情造成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托管的失业人员未能及时办理退休申报手续的,可通过电话告知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办人员,实行退休按月统一申报代办制,也可适当延期申报办理,待遇自退休审批次月起予以补发。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待遇享受人员需要进行资格认证可使用“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自行认证或暂缓认证(2020年资格认证持续至5月底)。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办理

对于因疫情造成未能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的,可适当延期办理,待遇自退休审批次月起予以补发。

  减少必办


(一)失业工伤保险

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建议不要前往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办理,以防疫情交叉传染。确需现场办公的,到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经办大厅办事的人员应配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确保自身和窗口工作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对政策或者待遇相关情况可通过电话形式进行业务咨询。若您急需到现场办理业务,请您注意以下事项:①建议提前咨询电话了解所办业务所需资料和流程,一次性携带齐全所需资料,办理完业务后尽快离开大厅。② 请您务必自觉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检测体温。③ 即办即走,减少停留。合理安排办事时间,减少在大厅等待和逗留的时间。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办理

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建议不要前往参保单位及县机关事业统筹办进行现场认证,以防疫情交叉传染。确有困难无法通过手机自主认证的,可暂不进行认证。待疫情稳控后,由退休人员所在单位上门认证,或联系机关事业统筹办工作人员协助认证。

  自助快办


(一)失业工伤保险

可手机扫描微信二维码或电话咨询。

县就业中心行政办电话:36225202

县就业中心一楼失业工伤服务窗口电话:36229403

办理失业人员退休申报等业务联系人:

刘 宏 13992036919

工伤保险微信群联系人:

吴娇 13379404123

业务负责人:宋 洪 13892066996

失业保险微信群联系人:

许 佩 18700076743

杨艳妮 13379523122

谢 苗 15319063777

薛向阳 17789159993

业务负责人:沈佳钰 15339055556

(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

下载“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网上经办平台,可自助办理信息查询、缴费、转移、注销登记、待遇申请等业务。参保人员只需登录“陕西养老保险”手机APP,按照模块提示完成操作,便可足不出户完成业务办理。

年检咨询电话:029-36211360

业务查询电话:029-36215655

(三)机关事业单位退休办理

可手机下载“陕西养老保险”APP进行自助认证。

退休业务办理联系人:王毓婷 张华

联系电话:36210198

领取资格认证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15319017196

  来源:泾阳县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