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生活网讯 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企业健康发展,解决好农电体制改革遗留农电用工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卢氏县社会养老保险中心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农电体制改革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豫人社养老〔2015〕5号)文件要求,一是提前安排一名主管副主任负责并上门与电力企业沟通,共同学习文件精神,制定方案;二是在年底缴费高峰期,挤用休息时间到该企业与劳资人员澄清底册,确定符合条件的农电用工人数;三是安排专人加班加点逐一审核符合条件农电工的工资表、记账凭证、聘书及劳动合同书等原始资料,确定其参加工作时间、记账户时间及个人缴费时间。


  截止目前,已确定符合条件的农电用工共计63人,补缴金额达43.5万元。该中心此举不仅有力维护了农电工的合法权益,而且受到了该企业职工的一致好评。(陈曦 刘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