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继2022年6月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以来,我市557家企业响应稳岗惠民政策申报成功,合计返还587余万,还有部分符合政策的企业未做申报,现就我市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再次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在本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申领条件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1. 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2.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联合惩戒名单;
3. 2021年裁员率不高于同期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及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返还,300人以下的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其他单位按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90%返还。
四申领期限
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及时通过单位网报系统申办该业务,最终截止日期至2022年6月20号。
操作步骤图解
第一步:登录系统——业务办理——单位变更登记——填写银行账户信息——保存上传——待后台审核(若保存不成功,CA需解绑其他业务,只绑定失业保险做该项业务)
第二步:单位变更登记审核通过——失业待遇——单位援企稳岗补贴申领——核对信息填写必填项——勾选保存——上传材料——提交即完成
联系方式:失业保险QQ企业交流群 793287802 517926884
1058765019 910366701
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7863627
2022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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